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可以参考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决的规定: 1.孩子还处于哺乳期的,一般跟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的除外。 2.已过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主张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负举证责任。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离婚后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由父母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
夫妻双方可以协议不要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成年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老人可以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人在外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法》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要抚养费找不到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夫妻分居两年,民政局不会自动办理离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目前遗产税还没有开始实施。主要的费用就是公证和房屋评估的费用。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录音遗嘱生效条件如下: 一、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二、必须请两个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见证人在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