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1、必须具有法定的情形。 2、必须由特定的人提出申请。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夫妻起诉离婚法律援助可以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指派律师还需要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按照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法律依据】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1、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
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公平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遗嘱受益人是否可以:遗嘱执行人可以是与受益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可以是继承人。所以被监护人父母也可以是监护人的遗嘱受益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离婚案件必须先调解,调解是离婚案件进行的必经程序。存在法定离婚条件情形的时候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
子女和妻子都是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是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遗嘱按照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
一方出轨能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夫妻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和分居时间的长短没有关系,只要一方想离婚,可以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
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不能不给抚养费,可以少给,也可以用其他的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没有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不能离婚。但是诉讼离婚的,不是需要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处理,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
上饶离婚诉讼代理费是: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