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婚姻期内父亲不履行孩子抚养义务可以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应按照共同财产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
订立公证遗嘱主要有以下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公证处对遗嘱审查; 4、批准出证; 5、公证书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规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代书遗嘱没有签名是不具有效力的。代书遗嘱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签。 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
根据规定有以下情形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子女替父母写遗嘱是没有效力的。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了遗嘱可以申请财产分割,以符合以下规定:《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按照遗嘱内容分割遗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
在订立代书遗嘱、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需要见证人。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
遗产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有以下规定: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爷爷的遗产,孙子不能直接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变更遗嘱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变更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的变更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变更须由遗嘱人亲自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 二、遗嘱的变更和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