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但是要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存在,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被监护的子女姓名,年龄,抚养至多少岁等等。 二、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每年支付抚养费金额,支付日期等。 三、探视权:探视方式,日期,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离婚可以不允许爷爷奶奶探视,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但是由于爷爷奶奶和孩子的特殊关系,对爷爷奶奶的探视权还是应该保障的,爷爷奶奶要探望孙子和孙女,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才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因为受欺骗而结婚的不可以撤销婚姻,因受欺诈而结婚的,法律没有规定,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有受胁迫结婚的才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
离婚又复婚的孩子抚养权一般还是根据当时离婚时两个人协商等那样,不会因为再复婚而改变,离婚时如何约定的依然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诉讼中,调查取证的方式有:一、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二、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三、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能改房子的预售合同,只要是符合相关规定条款的合同,都可以到相关的登记部门进行办理相关合同的更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不能登记结婚的人有: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低于结婚年龄以下的、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的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晚婚晚育标准是:女的满23周岁,男的满25周岁结婚属于晚婚。女的满23周岁后十个月生育的算晚育。好处是:有利于学习和工作。有利于青年的身体健康。有利于家庭幸福。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晚育是指已
父母离婚成年子女不能分房,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在婚后共同取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