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继子女应该由谁抚养,这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当事人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时,才需要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不存在扶养关系的,由其生母或生父抚养。在确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时,主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 3.继父母与继子女—起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离婚官司一方坚持不离的,若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仍然会判决双方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户口本上写未婚,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
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女方怀孕期间,男
持户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到期可以异地换证。 办理条件: (1)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居民。 (2)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 需注意,不同地区可受理的的地理范围不同。 办理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办理身份证换领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婚后父母给当事人购买的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看父母在购买时,是赠予一方的,还是双方的。 如果明确赠予双方的,属于共同财产无疑。如果明确是赠予一方的,则是一方单方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
用一方给的彩礼购置车辆,且是婚后发生的购买行为。那么该车辆应该被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中国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这给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是有明确规定的。 协议必须与夫
公司不是共同财产,婚后经营所得为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 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 二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
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婚姻法》第18条则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