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同时,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夫妻间的财产约定有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结婚的必备条件有5个。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需要具备五个条件: 1、当事人不存在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法律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2、当事人没有患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如果后来被治愈则符合结婚的条件。 3、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或者第三者都不得加以干涉。 4、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5
离婚完毕前男方转移财产,女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夫妻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 如果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立即执行。 此时切记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
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房产赠与子女,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子女继承房产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父母将房屋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的与普通的二手房买卖一样,买卖后进行过户登记。
房产继承后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另提交的资料有: 被继承
离婚农村自建房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权属,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 农村自建房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所以具体归谁要协商或诉讼,当事人就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
复转军人安置的方案包括: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第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 第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第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第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关于离婚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关于家庭暴力,即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