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证需要本人户口本不需要户主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代书遗嘱如果怀疑其内容的真实性,可以申请做司法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起诉离婚立案后的手续流程: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
不交社会抚养费缺席审判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54条,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 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
身份证的名字是可以改名的,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
抚养费金额确定规则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
离婚缺席判决可以,但是还是建议出庭处理。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女方提出离婚不应当返还彩礼钱。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
房产分割时首先要看房屋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则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是个人所有财产,则还是由个人享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