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离婚诉讼前,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形式防止其进行婚前财产转移。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
关于老人赡养纠纷处理: 第一,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 第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
放弃继承需要注意: 1、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无保留要求的。 2、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 3、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不得随意撤销,如要撤销的,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
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夕阳婚关于财产继承存在的误区: 误区一: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与“后老伴”无关; 误区二:遗嘱只能处分婚前个人财产,处分婚后共同财产的遗嘱无效; 误区三:将相应的财产提取凭证交由子女保管,待去世后由子女直接处分,就可以防止“后老伴儿”分遗产。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
1.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2.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
农村家庭暴力的应对措施: (一)维护社会稳定从源头抓起; (二)建立警民结合的农村家庭暴力投诉站; (三)在指定医院设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四)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 (五)建立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 (六)对受害妇女提供如实有效的法律援助; (七)建立临时性妇女庇护中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家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果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并可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21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家庭暴力与虐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
为防止一方擅自处置财产,最好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注意对方以孝敬长辈等名义将财产转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