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
若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离婚时一方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利: 1、一方隐藏、转移、买卖夫妻共同财产。其中隐藏是指藏匿,不显露。转移是指改换原物的地方。买卖是指出售财产,换取现款。 2、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毁损是指损伤、损坏。 3、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
依据如下: 1.《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 3.批准。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程序如下: 1、准备离婚起诉所需要的证据; 2、拟定离婚起诉书或者请律师代写起诉书,带齐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在法定时间内通知对方领取传票、起诉书副本; 6、被告在规定时间内答辩; 7、开庭审理; 8、判决。
需要了解下列常识: 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
父母赠车当嫁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嫁妆是指女方娘家陪送给新娘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在法律上,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性质应认定为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
流程如下: 1.房产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
父母出资参与子女房屋的购买,离婚时房产进行分割: 情况一,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房产登记在已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应视为父母对已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视为已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情况二,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为子女结婚购置房屋,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购房款应视为父母对已方子女的赠与。该房一般视为子女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或未实际共同生活,在时,已
婚前个人财产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