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法院审理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同居期间的工资不是共同财产,一般属于共有财产。一方取得的财产或收入,在另一方未付出辅助性劳动时,这些财产由取得财产的一方个人所有。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被继承人债务的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
车祸导致旧病复发,肇事者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孩子两周岁抚养权可能判给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但是,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关于女方刚18岁不可以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才可以结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根据《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离婚诉讼中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有: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5、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法院不判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关于抚养人的法律规定有: 1、法定抚养人的范围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
离婚协议上无共同财产实际有可以补充协议,补充不成可以要求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一审的判决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无效,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则不会判决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结婚两天就离婚财产的分割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