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开的公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在公司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
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如果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包含: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 2、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明; 3、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离婚时新婚姻法关于安置房的规定是: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
离婚后产生的知识产权期待利益的分割是: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已由某项知识产权取得了利益,离婚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2、离婚时,对知识产权未取得经济利益,如所作书稿尚未发表等,该知识产权归创作者所有。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可以生了小孩没有结婚证,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即法律意义上的非婚生子,其享有同婚生子相同的权利义务,父母对其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对其生父母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买房子要交的税费包括: 1、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 2、房屋维修基金,是购房总价的2%到3%; 3、个人所得税,房子满5年且是独一住房的情况下,免征个人所得; 4、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购房者避免延期交房的方法是: 1、签订合同之前应充分研究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内容,注意其逾期交房的免责条款,并要求开发商作出说明; 2、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数额; 3、买房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后果是: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
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示,且合法的,没经公证也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