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既不是现金也不打在卡上,而是现金支票并且指定银行、专门窗口换取现金。丧葬费不算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
试婚期间共同购房,分手后产权一般由登记方所有,但是应当补偿另一方应有的部分。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太爷爷不算直系亲属。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父母离婚后抚养孩子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但在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
因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计算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有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特殊的情况下,孩子的爷爷奶奶可以拥有对于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监护权和抚养权不一样,监护权重于抚养权,监护权是法定权,抚养权是协商或裁判授权。 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抚养权问题,一般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而产生。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不按规定履行的,法院会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三)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