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受辈分限制吗。代位继承不受辈分限制。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按出资比例分割。 3.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重婚行为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但是依据《继承法》的整体立法精神和公序良俗的基本法律原则,重婚行为应当成为配偶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之一。 因为重婚行为破坏了配偶继承权产生的身份基础,合法的婚姻关系。而且将重婚行为作为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符合《继承法》的立法意图和道德背景。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7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的,可以跟随父亲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由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
彩礼就其法律性质而言,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从法律角度讲,赠送彩礼确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这种赠与行为并非单纯以无偿转移财产权为目的,实际上这种赠与行为是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 彩礼属于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解除了婚约,则赠与解除的条件成立,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消失,彩礼返还赠与人,归赠与人所有。反之双方缔结了婚姻,则赠与行为继续有效,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如果是签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办理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是可以反悔的;如果办理完了离婚手续,则此时离婚协议就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就不可以反悔了。当然如果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可以主张撤销。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
军人结婚登记的手续有: 1、首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 2、开结婚介绍信,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3、准备好2寸的彩色合影; 4、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以及照片,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分配是: 1、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婚前房产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
父母离婚房子家乡的老房子可以过户。老房子过户手续及所需资料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只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程序来进行就可以过户。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婚姻期间不负担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