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多个子女的,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协议,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对于多子女的家庭来说,签订赡养协议将会是避免赡养争端的一种方式。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原则上讲是可以结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本无血缘关系,由于收养关系的成立,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它是一种拟制血亲,又叫准血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探望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或父,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恋人名义购买的财产分手后是否能追回法律上是没有明文支持的。恋人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是可以追回的,恋人之间是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时分割的个人财产复婚后不是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有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离婚后债务由双方以共同财产偿还,或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须结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离婚后也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对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应到子女18周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具体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房产的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