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的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
驾驶机动车逆行,扣三分,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逆向行驶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 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
驾驶证到期了本人可以不去,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申诉无法用电话申诉。目前来说,交通违法申诉只能本人亲自到车管所申请一种方法,网络、电话都无法进行违章申诉。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驾照过期一年多,到车管所申请换证即可。如果驾驶证过期仍使用,可能会被罚款,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
交通肇事,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要做无罪辩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驾驶证扣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的解决方式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递交起诉状,带好身份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状要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交通事故现场未拍照,应当及时报警,交由警察处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