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受害者一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六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赔的情形: (一)玻璃贴膜损失; (二)天窗玻璃损失; (三)标识损失; (四)进口玻璃按国产承保其中的差价损失; (五)附加设备的损失; (六)修理过程中的玻璃破碎损失。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规定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危险驾驶罪醉驾难找工作,醉酒驾车会影响当事人就业,对职业为司机的人影响更大。醉驾对于生活、工作其他方面也有很大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核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写清楚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名称应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全称。 请求事项: 1、撤销下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的承担。 事实与理由: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错误的原因,事实及法律依据。 最后写清楚提交申请书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名称。
要为交通事故负全责有以下行为: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借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挂靠关系处理。 4、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的,车辆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赔偿打官司程序: 1、立案。 2、送达。 3、管辖权异议。 4、举证。 5、开庭审理。 6、调解。 7、判决。 8、上诉。 9、生效。 10、二审庭询及举证。 11、二审判决。 12、再审。 13、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如下: (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二)意识消失; (三)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四)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
车祸轻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