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社保补缴单位或他人代办与个人办理的流程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昆山本市户籍可以直接补缴社保,外地户籍只有非农业户口在本地已有工作的的条件下才能补缴社保。 补缴流程: 1、用人单位中有上述补缴对象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 3、用人单位根据选定的缴款方式(计入结算表或现金缴纳),按规定向地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而辞退女职工,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则女职工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赔偿。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退休人员返聘工资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虽然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其工资的性质是劳务报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
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
七级伤残工伤赔偿项目及金额如下: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 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差额补缴就是本人所在公司没有按照本人工资来交社保基数,而是按一个比较低的标准来缴纳社保基数,这样之间就会有差额。 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补缴,或者可以向当地社保征收机构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
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公司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
员工入职体检不合格,首先就是要查明原因,再对症下药。可以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治疗或是请求复检。复检结果扔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用人单位对于此员工不予录用。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出台后,原告持有转账凭证等交付凭证即可证明成立借贷关系,而不需再就借贷事实承担其他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