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取暖费:是指北方各省市对退休人员的一种基本养老金外的补贴。但是各个省市的标准并不统一,而且有的地区还是没有的; 尤其是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对于退休人员这一类没有单位归属的人群,各地一般没有解决方案。加之退休金压力比较大,很多地方还是不发的。 其实,即使各个发放的省份相差也比较悬殊。比如山东青岛市是1700元。河北省取暖费分为三个档次,1560元,1400元和124
退休人员年度认证,已经不需要了。2018年7月人社部已经下发通知,退休人员年度集中认证从此不在进行了。 但这并不是表示不需要认证,而是使用了网络化,数据化,可以通过互联网,特别是与民政局和殡仪馆的联网,做到了认证信息化。 一个人健在不健在,只要通过民政局和殡仪馆联网,就一清二楚了,殡仪馆也会有信息反馈到社保处(局)。因此,今后就不需要本人到退休金发放地去进行认证了。 如果我们
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账户养老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到个人账户中,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到基础账户中。 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储蓄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这个是还是很好理解的,就是这15年你一共交了多少养老金。注意这里的只是个人账户,只是个
企业年金退休后的领取方法: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一次或分期领取; 2、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 3、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4、在退休前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企业年金的优点及缺点: 优点: 1、简便灵活,雇主不承担将来提供确定数额的养老金义务,只需按预先测算的养老金数额规定一定的缴费率,也不承担精算
特殊工种退休和正常年龄退休,在计算退休金的办法上,没有任何区别。 由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缴费年限比正常退休要少,可能在同一条件下,领取的退休金比正常年龄退休要少些。根据国家计算退休金的公式: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以不批准辞工为由扣发你的工资报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交五险一金按用人单位员工工资总额乘以缴费基数确定。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单位与个人具体的扣缴比例是: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工伤保险:个人不承担,单位1%;生育保险:个人不承担,单位1%;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工伤和生育保
产假是有固定天数的,包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7个月死胎的可享受75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待遇的享有方式,按规定是在产前休假15天,是不支持提前休息两个月的。但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休息的,可以与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的产假期应以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
产假是有生育津贴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离职必须要三天以后才能走的; 辞职到期以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先和单位协议,协商不成,可走以下法律程序: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