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国的证件: (1)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2份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详细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政审意见; (3)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影印件; (4)提交4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
依据《担保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 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免
遣送出境是行政处罚,被遣送出境的这些群体都是比较特殊的。遣送出境是指针对在我国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或者违反其他法律的外国人,一般被遣送出境的这些人员,自遣送出境之日起1到5年内是不允许再重新进入我国境内的。 【法律依据】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的益处: 第一,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 第二,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利于保持控、辩平衡,实现刑事司法公正; 第三,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规定有利于改变法律执业者在公众中的形象; 第四,从法律依据和法律援助的发展状况来看,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已经成为可能。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海外中国人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是国内民众,彼此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置达成协议的,须一起到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婚注册机关申请离婚注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凡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享有以下待遇: 一、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二、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进出境自用物品按照海关对定居旅客的有关规定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的内容: 企业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深入研究投资目的地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注意防范风险。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企业应当要求其投资的境外企业遵守投资目的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环境、劳工保护、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促进与当地的融合。 企业对其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冠名应当符
涉外民事诉讼裁决的执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
中国企业收购海外企业流程: 第一阶段:宏观决策和并购目标的确定; 第二阶段:与具体并购目标的初步接洽和自身反应机制; 第三阶段:进场和并购实质性操作; 第四阶段:并购后的公司治理; 第五阶段:投资退出机制。
涉外民事诉讼送达的特殊规定: 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2、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3、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4、向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邮寄送达; 7、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涉外民事诉讼的公告期一般是6个月。凡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应当记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并将有关情况附卷备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修改宪法原则的法律规定: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 三、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的规律,确保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