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执行方式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犯有抢劫罪,在公安机关掌握案情之前,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
犯故意杀人罪,承担民事责任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
实施诈骗行为人,诈骗数额较大的,其刑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确定地域管辖的原则有二: 其一,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其中,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实施地和取得财产所在地。只有在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才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 其二,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
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举报。首先,对你监视居住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对你监视居住,否则为非法拘禁。上述三机关只能对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确定是否监视居住。 否则不能因任何理由对公民进行监视居住,若监视居住,则为非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 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会构成遗弃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诈骗金额达到十五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退赃的会从轻处罚。 诈骗有下列方式: 1、积分兑换诈骗。 2、冒充客服诈骗。 3、网络兼职诈骗。 4、机票退改签诈骗。 5、冒充熟人诈骗。 【法律依据】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定罪处罚,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毒品数量未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罪最低标准的,不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
公安机关立案的都是刑事案件,而行政案件称为受理,立案后也有撤案的可能性。立为刑事案件后,经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移送派出所或其他有权处理的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后: 一、现存的突出问题 1、死刑复核程序下放的危险; 2、死刑复核的范围不明确; 3、死刑复核程序诉讼构造的缺失; 4、死刑复核的审理期限没有规定。 二、修改完善的建议 1、收回死刑核准权; 2、明确死刑复核的范围; 3、死刑复核运作的具体程序规定; 4、明确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刑
犯罪中止的量刑原则是: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