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的方式包括: 1、抵押担保。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3、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
债权人在主张合同权利时,除了提供欠条证据外,还应当证明基础合同关系合法,对于不合法的基础合同关系,自然不能起诉。同时,欠条作为合同关系的一种表现,要考虑到欠条的出具是否具有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否则是无法通过起诉,主张相应权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
一般来说,欠条和借条效力大小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需要陈述欠条形成的原因,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间接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光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综合消费贷款,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办理过程一般需要做担保。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 具有以下特点:1、程序简单、放贷过程快、手续简便;2、还款方式灵活;3、贷款范围较广;4、营销模式灵活;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高;6、小额贷款社会风险小。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6条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可知,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
私人借贷3分利息,转化成年利率为36%。其中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部分利息,法律也予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
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抵押权的性质是从权利的,权利是附属于主体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时,担保债权转让的,主债权和抵押权的设立应当继续存在,抵押权应与担保债权的转让而转让给受让人,而不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抵押权人的登记程序的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的民事主体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 若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以处置的资产,债权人也许可以考虑债务人是否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怠于行使权利。 依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并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提起
一般来说,人死了网贷的债权债务关系转移。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其债务由其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一般来说,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不可以,出现这种欠钱不还的情形的时候,债权人是无权扣留债务人车辆的,个人是不具备有执法权的,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扣留债务人的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后根据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