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6条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可知,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保证期间就从出借人给予借款人的还款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