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 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
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
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 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机动地征地补偿费分配要分具体情况。 1、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在村民和村委会之间分配。 2、征地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租赁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它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如被征地的农民放弃统一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收到的征地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 3、土地补偿费。 一
国家征地补偿个税缴纳有规定。按照国家制定的政策,如果征地补偿是针对公民个人发放的话,我国公民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另外如果征地事发生在企业经营过程当中的,企业是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税费的,企业所交纳的税,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待。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
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不是物,更不是不动产。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
不动产登记信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的规定,在性质上应属政府信息。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和原始登记资料。其中不动产登记簿申的绝大部分信息是依申请而公开的政府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查询;原始登记资料关涉登记权利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仅有权利人及其同意的人和有关国家机关才能查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
定向安置房,回迁安置房的区别: 1.地址不同 回迁房是指动迁后,把安置回到原来地方盖的新房子居住;安置房是离开原来动迁的地方,在其它地方安置房子居住。如果是被安置到原住地以外的房子居住就应该签安置协议,房证自然要等到房子真正归你了才能开始办理。 2.定向安置房与回迁房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上进行
征地补偿协调申请的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 1、申请人:XXX 2、请求事项: 请求对XXX被征用的XXX亩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协调提高。 3、事实与理由: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二、规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十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答辩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原告、被告双方身份信息;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本案诉讼费的承担;起诉人签字以及日期。 1、原告、被告双方身份信息。 答辩人(下称被告):某甲 被答辩人(下称原告):某县某村民委员会 2、案由和诉讼请求。 3、事实及理由。 4、本案诉讼费的承担。 5、起诉人签字以及日期。
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和变更的办理: 一、 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二、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