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或者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造成的损失,可以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
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行商业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通知义务具体如下: (1)通知时间。建议应在通过相关新闻报道、当地政府发布的通知等渠道了解到确定疫情为不可抗力事件时; 立即向合同对方发出通知,而非取得正式的证明文件后再行通知。 (2)通知内容。通知方应告知相对方,因本次疫情,己方无法履行某合同的某义务; 并载明方所在地区、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地区本次疫情的情况、己方遭受行
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明具体可包括: 当事人所在地政府关于本次疫情的事实性证明材料,本次疫情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如果疫情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形的,属于不可抗力。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对于工作中感染疾病,或者上班途中感染病毒肺炎的,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病,只有两种能认工伤,一是职业病。 二是突发疾病,突发疾病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且满足48小时内死亡。感染病毒肺炎不属于职业病,也不是突发疾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
对于工作中感染疾病,或者上班途中感染病毒肺炎的,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病,只有两种能认工伤,一是职业病。 二是突发疾病,突发疾病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且满足48小时内死亡。感染病毒肺炎不属于职业病,也不是突发疾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
感染疾病认不认定工伤,主要在于后果。如果因感染去世,工伤有工亡待遇,即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没有去世,没有认定工伤感染隔离单位要付工资,认定工伤也是支付工资,只是多了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相差不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
本次新冠病毒疫情的法律性质为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或者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造成的损失,可以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
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或者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造成的损失,可以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
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或者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造成的损失,可以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