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中国社会进入了政治、文化大一统的皇权时代,社会形态和政治制度发生了重大转变,选拔制度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这一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主要是察举征辟制。
司法责任制的核心在于通过责任机制的建构来倒逼权力的有序运行,目的是建立一个权责明晰、统一且权力相互制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以期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秦代作为古代律令体系发展的奠基阶段,已经制定了形式多样的法律传播方式,并作为制度被规定在律令文本中,这一点可从出土的秦汉法律文献中得到证实。秦代的部分法律普及方式为后世所继承,对传统法律宣传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3月16日晚,有人在网上发布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红头文件”称,次日镜湖区境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会恢复线下教学。很快,当地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辟谣。
从法律渊源的角度审视宋代法制,更能深刻地理解两宋之所以能创造出引理入律、融情于法、寓教于刑的司法艺术,并酝酿出以“和合”理念为核心的审判智慧,并非偶然得之,而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历史必然。
我们在外上班工作的小伙伴都知道,在换工作时往往会导致社保断缴,又或者公司操作不慎、公司不交社保等行为也会让社保出现断缴的情况,社保一断缴,包含在里面的医保自然也就断了,很多小伙伴都对此很担心,害怕会产生影响,今天律师就来说一下医保断缴到底会不会对我们产生影响,如果有影响又会影响到哪些方面。
2017年,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下称培训公司)由于招生比较困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种某和某单位合同工黄某(另案处理)在聚餐中聊到此事,种某向黄某提出要他提供学生医保信息用于打电话招生,黄某起初不肯,最终出于私人感情同意让种某携带U盘到其办公室拷贝信息。经查,该电子信息数量为66286条,培训公司利用这些信息通过打电话招生获利5.13万元。
2021年5月14日,央视财经频道《消费主张》栏目曝光两名消费者参加四川省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某分社组织的“九寨沟黄龙三日游”项目时,在无法成团的情况下,该旅行社未征得消费者书面同意,委托给其他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约定两名消费者的委托团费520元,低于被委托公司接待和服务成本894元,签订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未载明“团队用餐标准及次数”、“酒店住宿标准”以及“特色藏族村寨/或者藏地印象唐卡画院”项目游览时间等规定事项。
中国历史上有两个王朝都是统一了天下、建立健全了比较好的重要制度、但却短命而亡,这就是秦朝和隋朝。所以,我国著名史学家王仲荦先生在《隋唐五代史》中感叹:“秦非常强大,但二世而亡;隋也非常强大,亦二世而亡,这两个王朝,都在农民大起义烈火中,结束了他们的统治。”
在中国历史题材的影视剧中,一旦牵涉“官司”,往往少不了击鼓鸣冤的情节,似乎击鼓便是古代中国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事实上,县衙前的堂鼓最早并非为鸣冤而设,而是官署发布“下班”信号的工具。红日西沉,天色将暮,衙役击鼓,县令今日便不再理事,这是古人的“朝九晚五”。
唐代与白居易齐名的诗人元稹,曾任监察御史,因得罪权贵被贬为通州司马,后任虢州长史,还曾拜平章事暂短居于相位。他著有《元氏长庆集》,内收有近百则判词,可能是他为备考“书判拔萃科”而撰写的习作,后多有遗失,今天尚能看到的只有十余则,“错字判”是其中之一。元稹的判词与其诗作一样,平浅明快,剖析细腻,生动感人,让人易于接受。正因为如此,元稹的判词被当时的众多考生引为范文,纷纷模仿。
明朝建立伊始就全面加强反贪制度建设,明太祖朱元璋借鉴元朝灭亡的历史教训,推行“重典治吏”的反贪制度,对官员实施严格规制,形成了良好的清廉风气,《明史·循吏传》载:“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