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再审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以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流程如下: 一、到对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提交下列材料: (一)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三)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四)其他证据。 三、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四、法院立案后,决定开庭时间,到时候出庭诉讼。
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有: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民法总则的规定因保护他人利益受损的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逸以及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受害人请求补偿的时候,受益人就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规定因保护他人利益受损的造成的损失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逸以及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受害人请求补偿的时候,受益人就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对于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当事人如何确定的问题,不同主体的确认法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网络谣言有:网络政治谣言、网络灾害谣言、网络恐怖谣言、网络犯罪谣言、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传播网络谣言会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商品声誉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
狭义的国土资源是一个主权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全部疆域的总称,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从广义角度看,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总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3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矿产资源法》第32条,开采矿
要遵守下列规定: 1、土地使用者如果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不得出租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该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出租人必须依法办理出租手续。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81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
流程如下: 1.确认事故主体。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确认,再由价格事务所对公安机关检测的车辆和物品进行价格估算,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双方与保险公司的人应该同时到估算现场进行确认。 2.出具鉴定结果。事故双方或者保险人对鉴定结果有质疑的话,应该在5天内就要从新申请鉴定,错过时间,交警支队将不再允许办理鉴定,再次鉴定的结果一般在10天内就可以得出。 3.鉴定结论生效。事故当事人双方或者保
林业办案流程:(一)受案(二)立案(三)破案、销案(四)侦查终结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
有下列不同: 一、仲裁范围不同。劳动仲裁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民事争议仲裁解决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二、管辖范围不同。劳动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当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民事争议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