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是:原告、被告、第三人。 当事人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
社区矫正的对象范围: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
新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有以下理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
新民事诉讼法逾期证据不质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内容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新民事诉讼法修订四大亮点主要是: 一、扩大协议管辖的范围,在法院管辖问题上更加尊重意思自治。 二、增加针对诉讼代理人关系的申请回避,规范代理人与审判人员行为,保证公正审理。 三、新增公益诉讼制度,保护群体性利益有路可走。 四、新增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第三人权利受侵害的维权之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
民事诉讼通知被告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内容有,第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具体内容有:第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人防主体工程幅员就是指人防主体工程的面积等。在人防工程合同中,一般会做相关约定,在工程验收时也会针对该项进行验收。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实行下列工作制度: (一)岗位负责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情况,规定领导成员、管理人员、维护人员的维护管理工作岗位及其相应的责任,明确维修保养任务和内容。 (二)定期检查和维修
宪法规定人身自由权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
民事诉讼请求应当向法院提出。但是前提是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很有可能被法院驳回上诉请求。通过法律的程序解决诉讼纠纷,比较容易让人接受,更具有公平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是再审理由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