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是:原告、被告、第三人。
当事人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