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事诉讼当事人被拘捕时要注意: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 根据规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但“承认并改正错
民法总则是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规范,物权法是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在适用中,物权法与民法总则若存在分歧,会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 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该行政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或是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机关;第二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第三类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因此,除此之外的其他信息公开主体都是没有信息公开的权利的。 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不是所有的病例都能做司法鉴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
审判委员会的具体职能是: (一)指导、监督全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二)对提交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进行讨论决定; (三)总结具有全局性和指导性的审判经验; (四)研究本院有关审判、执行工作方面的制度、规范; (五)研究并发布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 (六)研究审判管理和审判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对需要向上级法院就有关适用法律和政策问题的请示
民法总则法人定义的规定是: 《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受害者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结果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诽谤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适用我国《刑法》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120条规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公民的姓名权、肖
打官司律师费用由对方承担的情况: 一、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 二、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三、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适当合理的律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是: 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 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