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
物权的优先效力: (一)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同一物上同时并存物权与债权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物权优先于债权得以实现。 (二)物权对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判断以成立在先,权利在先为原则,以定限物权优于所有权,法定物权优于约定物权为例外。 《物权法》第二十条,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新闻图片侵犯肖像权的依据是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具体内容为:《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新闻图片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民法总则》的规定。具体内容为:《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分户可以用土地使用证。分户人必须是独立居住(有自己的房产)、独立生活及生活能够自理和生活经济来源。 分户的条件是: 1、在农村分户,要求得是家庭关系,想单独生活并且满足条件,可以申请。 2、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双方结婚后,非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投靠农业户口的配偶落户,但是户口性质保持原户口性质。所以要迁到要求分户人的户中才能分户。 3、分户者有独立的经济能力。 4、有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民事案件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事案件独立审判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对诉讼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两审终审原则;公开审判原则;回避原则等。 《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程序: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
传来证据的特征是: 1、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2、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证据法》第七条,本法所称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的载体。本法所称证据方法,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行为证人陈述、专家证人的意见陈述、法律规定的司法公务人员依职权所做的勘验报告和工作记录等职务证据、书证、视听资料、物证。 第九条,本法所称证据力,是指有证据能力的证据,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利。
民法总则保护英雄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10种: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更换、重作; 7、赔偿损失; 8、支付
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 (1)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 (2)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管辖权异议上诉法院不予受理情况有: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内部行政行为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一)明确列举的方式(二)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供的诉讼。国家行为又称统治行为、政治行为,是指涉及国与国之间关系、国家安全、以及其他涉及国家重大问题的策略性行为。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