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纠纷: 一、借名买房。 二、黑白合同。 避免纠纷应当让自己的房屋有合法的身份,五证是一定要具备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小产权房出现的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 2、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 小产权房承担的风险: 一、缺少“五证”。 二、拆迁难补偿。 三、质量难保证。 四、配套不完善。 五、遗赠也麻烦。 六、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买房时规避购房陷阱的方法: 1、查询房地产登记信息; 2、交易合同网上备案; 3、使用资金监管; 4、房地产权证加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
按揭买的商品房离婚时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
房子保值的关键因素: 一、地段; 二、生活配套; 三、物业管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核实产权是否清晰。 二、核实房屋状况。 三、明确交易程序。 四、明确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
有赔偿,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
注意下列问题: 一、注意分时段看房。 二、注意物业交割,若有欠款,尽快要求对方补缴。 三、注意室内设施。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
1.摆放迷你家具。有的样板房即使放满了家具看起来也会觉得很宽敞,可是房屋面积却不是很大。 2.装修材料品牌含糊不清。当问起装修所用材料的质量时,售楼小姐最常用的口头禅就是“高档”、“高级”、“进口”之类的。消费者可不能让这些溢美之词迷了眼,要落实到底“高”到什么程度。 3.保修缩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
买二手房时购房者避免出现户口纠纷的方法: 1、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 2、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复印保留凭证; 3、前往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情况; 4、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1.查看装修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信誉如何,是否有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巡检,是否有监理记录,对装修材料质量、价格、施工工艺、装修风格等,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 2.查看是否使用国家统一合同文本。 3.一般来说,只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就视为合同已经签订。所以装修业主在落笔签字之前,一定要看清合同中约定的每一个条款及填写说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
可以转让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