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介费纠纷的处理是: 1、为了有明确依据拒绝支付费用,租房人最好在居间合同中列明找房的具体条件。 如果中介介绍的房屋与租房人的要求明显不符,则不付费,并由中介机构赔偿损失。 2、中介机构保证核实过该房屋资料,并满足租房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者欺诈,中介应当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
有效避免二手房违约情况: 1、避免合同无效情况; 2、注意合同内容; 3、自己按合同约定履约,不给对方违约机会; 4、及时固定证据; 5、协商不成,法律解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个人出售房屋的流程: 1、房产必须在获取上市资格之后才可以进行交易; 2、需要对现阶段的房地产市场进行考察,房屋均价是多少; 3、价格定好了就可以发布出售信息; 4、若买家表示愿意购买房子,那么就可以针对房屋交易的具体细节进行讨论,将房款的支付、房屋过户、交接房屋等细节讲清楚之后,便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5、合同签订完毕,就需要持相关的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身份证
二手房交易失败后能不能退回中介费,要分三种情况: 一、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不退或退少量中介费; 二、中介未促成交易,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 三、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最终无法完成交易,中介须全额退回中介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
购房常见的误区: 1、购房费用只准备了首付; 2、忽略了时间成本; 3、现在够住就行; 4、宣传配套不可全信; 5、户型不方正=使用率低; 6、大阳台好; 7、攒够钱再买; 8、物业不重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
针对不退问题维权方式如下: 1.购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违约违法行为,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开发商补救情况选择要房或退房。 2.逾期办理房产证的,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1.明确房子的产权是否清晰,还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证没有办好的话,房子是不能卖的。 2.现在办理产权过户虽然没有以前复杂,办理时间也大大缩短,但是依旧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为了避免在这段时间内出现的纠纷,售房者谨慎提前交房。 3.注意合同细节。有的交易双方成交后还会发生一些纠纷,这些纠纷主要会发生在一些细节上,比如维修基金、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等。 4.请律师协助。
开发商宣传材料与实际不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
流程如下: 一、预约。预约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查询,并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户口簿的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3.集体户的需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有未成年小孩的需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5.单身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意下列问题: 一、注意分时段看房。 二、注意物业交割,若有欠款,尽快要求对方补缴。 三、注意室内设施。 四、核实产权是否清晰。 五、核实房屋状况。 六、明确交易程序。 七、明确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
二手房逾期迁出纠纷的注意事项如下: 1、重视户口问题; 2、预先全面调查核实房屋内所有的户口; 3、通过预留房屋尾款和违约金的双层方式对售房者施加压力;等等。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
婚房选择要考虑的因素如下: 1、商业配套; 2、交通状况; 3、教育资源;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