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需要在赠与时作出证据证明,最好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愿意出钱为子女购买非婚房屋,比如说投资性的房屋,且属于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就应当认为是子女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买房子需要交的税费为以下内容: 1、契税:90平米以下的是1%,90-144平米的是1.5%,超过144平米的是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总价的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5、房屋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1000元,120平方米以上300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
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还在贷款中,不可以改房产名字,因为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需要还清贷款才能变更产权。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 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离婚时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的分割: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二)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
二手房中介费收取标准:由买卖双方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屋成交价格总额0.5%-2.5%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
商住房和普通住宅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商住房是既可以居住也可以作为办公用房的房产,例如商住公寓。住宅房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 二、产权年限不同。 三、商住房不能落户口,纯住宅可以落户。 四、各项交易收费不同。 五、居住环境不同。 六、户型不同。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新房拿钥匙需要带的证件: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等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
未达到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交房的法律后果如下: 《建筑法律法规》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购房付款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银行按揭贷款。 买卖双方交接房款的方法: 1、直接交接; 2、公证处提存; 3、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 4、通过银行托管交接。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安置房买卖出现纠纷的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这是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最快捷的方式,所以首先要进行协商。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是也是较为快捷的解决双方纠纷的方式。 3、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