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侣分手能否要“青春损失费”
情侣分手不能要“青春损失费”。目前我国是支持自由恋爱的,男女之间可以选择在一起,也可以选择分手的,不会产生任何的法律责任,因而要“青春损失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即使到人民法院起诉,也无法得到支持。
二、分手后,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来吗
以结婚为目的而赠与的,可以要回来。一方当事人在赠与房产时,明确表示这个房产就是赠与对方,即使分手也不需要返还的,那么就意味着这个赠与是没有任何前提的,只要房产登记于对方名下,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从而无法要求;对于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男女双方分手后,这个赠与的基础就没有了,那么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从而把房产要回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6-08-12 11:04
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妇联组织求助,保留求助记录;如果人身安全受到现实威胁,立即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对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报警记录、出警笔录、伤情记录都可以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若对方持续骚扰、威胁你的人身安全,你可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对你实施骚扰、接触。
2026-08-12 08:5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你咨询的情况正好符合第一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因此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规定从基础法律层面否定了以未结婚为前提占有大额彩礼的合法性。
2026-08-11 09:55
申请受理:夫妻双方共同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相关证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6-08-11 08:42
离婚退彩礼的争议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但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法院介入,具体可以根据以下情形区分处理:
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不需要法院判决的情况
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就彩礼退还的金额、方式协商一致,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直接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履行即可,协商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6-08-10 11:27
如果双方能够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全部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后即可领取离婚证。
如果对方坚持离婚、无法协商一致,对方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断是否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