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6-03-23 17:02
2026-03-23 15:55
若离婚诉讼中对方失踪,您可通过两种法定途径解决:一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二是直接起诉离婚并申请公告送达(法院可缺席判决)。两种方式均需提供对方失踪的证明,最终能否判离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准。
2026-03-23 14:11
一、法定索赔情形
若离婚是因对方存在以下重大过错导致,无过错方可主张赔偿: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其他重大过错(如长期出轨、恶意转移财产等)。
此时可主张 物质损害赔偿(如医疗费、财产损失)和 精神损害赔偿,但需在离婚诉讼中同步提出赔偿请求。
2026-03-23 08:56
被告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夫妻可以办理离婚,但需根据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民事行为能力状况采取对应的离婚方式,且法院判决离婚需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前提条件。
一、离婚方式的选择依据
间歇性精神病人
若被告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且在精神正常期间,双方可协议离婚。需共同签署离婚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通过 30天离婚冷静期 后办理手续(适用于患者能正常表达离婚意愿的情形)。
2026-03-21 11:53
若二次起诉后法院仍不判离婚,可通过分析原因补充证据、调整诉求、提起上诉或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等合法途径应对,核心在于围绕“夫妻感情破裂”这一法定离婚标准收集充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