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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 2021-04-21 14:04 标签: 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需要伤残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可带户口本);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入院记录;4、出院记录;5、病历本;6、疾病诊断证明书;7、X线报告单、CT报告单等;8、X光片、CT片及MR片;9、票据及费用清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制作笔录。
在符合证据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证据持有人利益影响最小的保全措施。

刘为律师

刘为律师

四川观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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