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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一般交多少

合同纠纷 2023-04-23 10:25 标签: 定金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如果约定的定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那么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那么定金罚则一般是怎么适用的呢?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现实生活中,大家总会把定金和违约金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具体的区别如下:

第一,定金是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形式存在,而违约金只是出现违约行为的一种赔偿约定。

第二,定金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交付后才生效;违约金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基于双方合同约定产生,不事先支付。有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两种。

第三,适用方式不同,定金有双倍返还的后果,违约金一般没有该后果。

需要注意,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只能适用其一,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刘复梁律师

刘复梁律师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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