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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没有房产证合同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21-06-25 11:30 标签: 房屋买卖 房产证

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没有房产证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时,房屋没有房产证的,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二、不知情买到抵押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首先,按规定出卖人存在以下严重违约行为的,买受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买卖合同或宣告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违约损害赔偿:

1、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没有事先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被抵押了的事实;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出卖人跟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房者无法取得房屋。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其实买受人被故意隐瞒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那么买受人可以积极请求撤销买卖合同,并且还可以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不过,如果买受人知道后未积极撤销买卖合同的,等到出卖人无力还款被依法起诉了的话,抵押权人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不受买受人影响。不过,买受人交付房款后清偿了抵押债款的,那么法院将不能继续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王占涛律师

王占涛律师

河北世纪联合(赞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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