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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购房资质买房过不了户,房主能主张违约金吗

房产纠纷 2023-05-22 10:15 标签: 购房资质 违约金

一、没有购房资质买房过不了户,房主能主张违约金吗?

没有购房资质买房过不了户,房主能主张违约金。

在房产交易中,出卖方应当向中介方、买受方全面告知房屋的各项情况,包括房屋性质、房产登记情况、共有权人情况、抵押贷款情况等,尽到必要的告知义务。对于购房资格问题,由于购房资格关系到合同能否履行的基本问题,且购房资格与买受方个人情况密切相关,故对于自身是否具备买房资格,买受方应当事前充分了解,尽到注意义务。中介方作为居间方,对于房屋情况及资质审查应尽到提示义务,为合同双方顺利签订、履行合同提供便利。买方明知自己没有购房资质,却因种种原因与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因为没有资质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所以房主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

二、购房资格审核需要的证件?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原件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的提交单身证明。

3、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一段时间内(各个地区不同)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执行。

7、购房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以宗地或者宗海为单位编成,一宗地或者一宗海范围内的全部不动产单元编入一个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蔺玉海律师

蔺玉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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