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的有未遂吗?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所以,敲诈勒索罪是存在未遂的。
二、敲诈勒索罪的立案要点是什么
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制造、散布迷信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第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第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此种当场实施较轻加害行为、同时威胁将来实施较重加害行为的方式,可能影响行为人实际触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体犯罪数量,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予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05-24 10:52
教唆他人损坏他人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犯(教唆犯),具体量刑需根据财物损失金额、犯罪情节及教唆者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综合判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一、定罪与共同犯罪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立案标准(如损失5000元以上)即构成犯罪。教唆他人实施该行为的,依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按共犯论处:
教唆犯的定性:教唆者与实行者构成共同犯罪,需对全部犯罪结果负责;
主从犯区分:
若教唆行为起主要作用(如策划、多次唆使),按主犯处罚;
若起次要作用(如临时提议),可能按从犯减轻处罚。
2025-05-24 10:49
赌博罪轻微犯罪通常在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内从轻处罚,可能适用缓刑,具体需结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综合判定。
一、定罪与基本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指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行为:
轻微犯罪的量刑基础:即使情节轻微,仍构成犯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从轻考量:若参与次数少(如偶尔参与)、赌资或获利数额小(如累计5000元以下)、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法院通常会在法定刑范围内选择较轻刑罚(如拘役、管制)。
2025-05-24 10:30
多次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具体量刑需根据盗窃次数、金额、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判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加重或金额巨大则刑期相应提高。
一、定罪与基本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两年内实施三次及以上盗窃行为(无论单次金额大小)即构成“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基础量刑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025-05-23 15:34
结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准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奸淫、暴力绑架、跨境贩卖等加重情节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具体量刑需结合犯罪情节、主从犯地位及悔罪表现综合判定。
2025-05-23 15:33
结论: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或又犯新罪的,采用“数罪并罚”原则处理,但依据案件性质不同,分别适用“先并后减”或“先减后并”两种计算方式。实际刑罚可能高于单独新罪量刑,体现对服刑期间再犯罪的从严惩处。
一、漏罪与再犯新罪的区别处理
发现漏罪(判决前未发现)
适用规则:“先并后减”
将新发现的漏罪与前罪刑罚合并计算,再扣除已服刑期。
示例:甲因抢劫罪被判10年,服刑5年后发现漏罪盗窃罪(判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