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冷静期30天后是否必须本人去领离婚证

婚姻家庭 2023-07-05 09:44 标签: 离婚证

一、离婚冷静期30天后是否必须本人去领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必须本人去领离婚证。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冷静期过后没有继续去办理离婚登记是否可以延期

一个月冷静期过了,没有按时去办理离婚,不能延后办理。

《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翁万善律师

翁万善律师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医疗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