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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举证时效如何计算

行政诉讼 2023-08-31 10:50 标签: 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举证时效如何计算

行政诉讼的举证时效规定,在被告方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二、行政诉讼重复起诉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应当这样处理:行政诉讼存在重复起诉,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此外,存在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等其他情形的,也应依照前述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朱江月律师

朱江月律师

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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