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能委托代理人的。申请人、第三人能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能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由下列部门受理: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复议的,由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受理,也能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受理。
二、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复议的,有上一级主管部门受理。
三、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复议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受理。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复议的的,由该派出机关受理。
四、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复议的的,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2026-09-03 08: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特殊规定处理。
2026-09-02 08: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因此已经生效的判决不会因为有新证据直接受理重新起诉,您必须通过再审程序推翻原生效判决后,才可以重新主张权利。
2026-08-29 08:58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自己享有全部或者部分独立请求权,主动参加到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本身就属于民事诉讼的适格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诉权。
根据2024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您作为案件适格当事人,只要不服一审判决/裁定,就有权依照该规定提起上诉。
2026-08-25 08: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您已经在法定程序内提起上诉,只要上诉符合形式要求(已递交上诉状、按时缴纳上诉费),上一级人民法院就会受理并启动二审审理。
2026-08-24 09:0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