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协商把房子卖掉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诉讼中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想当然地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
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则由人民法院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评估费用由当事人双方分担。
离婚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026-09-30 09:55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9-30 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婚前取得的股权本身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转变为共同财产。
但对于婚前股权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需根据收益性质区分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6-09-30 09:01
起诉离婚时不同情形的判定规则
(一)法院会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
已经起诉离婚,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主张返还彩礼的请求大概率会得到法院支持:
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虽然领了结婚证,但双方实际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没有履行夫妻间的实质权利义务,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支持全额或部分返还;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给付彩礼后,给付人依靠自己的财产已经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非给付彩礼后相对原有生活水平下降,符合该条件的,起诉离婚后法院会支持返还请求。
2026-09-29 09:17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6-09-29 09:00
针对您的诉求,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如下:
离婚请求与判离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规1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