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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债务人还能向原债权人清偿吗

债权债务 2024-02-24 15:42 标签: 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一般不能再向原债权人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一旦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债务人就应该向新的债权人(受让人)履行债务,而不是继续向原债权人清偿。

但是,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不知道债权已经转让,那么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仍然是有效的。因为在此情况下,债务人没有义务去了解债权是否已经转让,他只需要按照与原债权人的约定履行债务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周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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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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