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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不明罪量刑标准

刑事辩护 2024-02-29 11:45 标签: 资金来源不明罪

资金来源不明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具体罪名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该罪名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涉案财产的差额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又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具体的量刑为:差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财产的差额部分将被追缴。

另外,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如果数额较大且隐瞒不报,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标准还会受到案件具体情况、犯罪情节、犯罪后的表现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白立忱律师

白立忱律师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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