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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身份证丢了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婚姻家庭 2024-03-06 09:48 标签: 离婚手续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供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一方的身份证丢失了,理论上来说,这可能会影响到离婚手续的办理,因为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法定证件。

然而,具体能否办理离婚手续,可能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来判断。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能够提供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等),可能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因此,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了解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以便能够顺利地办理离婚手续。同时,也建议尽快补办丢失的身份证,以免影响到其他需要身份证的场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李炎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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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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