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挂名股东的潜在风险,那就是如果隐名股东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那么作为名义上的股东必须进行补充填补。
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挂名股东其实就是一方基于和另一方之间的协议,同意仅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到公司的设立过程中,而实际上并没有做出任何出资贡献,所有用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资源都是由另一方提供的。因此,没有出资的一方就被认定为挂名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6-10-16 10:47
2026-10-15 16:56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之一是意思表示真实,如果因误导导致你签订合同时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效力会依照法律规则做对应调整:
如果误导属于法律上的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同时: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就可以认定为前述法律规定的欺诈。
2026-10-15 11: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6-10-14 14: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一审分两种审理程序,审限要求不同:
普通程序:针对案情复杂、双方争议较大的离婚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6-10-14 08:51
如果你不认可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的结果,你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你需要重点做好这些准备:
整理支撑合同有效的证据:围绕合同效力争议梳理证据,比如证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沟通记录、交易背景材料、符合监管要求的审批文件等;如果法院是因为事实认定错误(比如错误认定存在虚假意思表示、恶意串通)认定合同无效,需要针对性收集推翻该认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