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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据只有转账记录能不能认定借款

债权债务 2024-04-15 11:02 标签: 借款

在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中,借据通常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之一。然而,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如转账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认定借款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可以依据转账记录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如果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因此,在没有借据只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虽然可以作为一定的证据,但仍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和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转账记录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借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关键信息,并且与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经济能力等情况相符合,那么转账记录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借款的有效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夏训钊律师

夏训钊律师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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