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借用其他公司或个人的资质证明,或者授权其他方使用己方的相关资质证明,虽然在表面上看来这种行为似乎并非违法,但实际上,无论是出借者还是使用者都必须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严厉禁止施工企业以貌似合法的方式将自身的资质证明出借给他人使用。
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此类行为并不具备被法律所认可及保护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4-05-17 09:34
若合同中有类似的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当安排专人将验收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送至发包方处,同时要求发包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确认其已收到该等文件。
2024-05-17 09:33
关于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某些地区,它被设定在中标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以内; 而在另一些地区,则被规定在中标的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以内。
2024-05-17 09:32
通常情况下,这个履约保证金会在项目竣工验收达标之后予以退还,主要目的在于预防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约行为,进而补偿因这些行为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损失。
2024-05-16 10:07
2024-05-16 10:04
在招投标活动中,中标后不可单方面宣布撤销或者废除中标结果; 若其中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约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便将作为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这一情况,双方应当优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可根据相关法规向法庭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